2004年10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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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为本之“人”
华东

  关心困难人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,而在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则一定要依法办事,二者若有偏废,不但不能带来社会和谐,还可能使一些人一味企求权利,不愿意履行义务,造成新的社会矛盾。从这个角度来理解“以人为本”,不是说现在全社会对“弱势群体”的关心多了,恰恰相反,还要大力加强。关心“弱势群体”并非单纯的送钱送物,还应当包括通过这种社会支持使受益者更懂得关心他人、服务他人。这样的相互关心,才是社会和谐与发展的有力支撑。